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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对内部项目部承包合同

2020-01-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施工企业对内部项目部承包合同--第四次修改稿

甲方: 山东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部

第一条 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甲方是指行使发包权的本公司。

1.2本合同所称乙方是指具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或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运作能力,能组建相对应工程项目规模管理能力的自然人,本合同所称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且有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关系。承包方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的委托。承包方是多人委托人的,乙方需要其他投资人的委托书。

1.3承包:本合同所称承包是指甲方与乙方基于企业内部隶属关系,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落实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制,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建立的内部合同关系,也是甲方将其承揽的工程分派给下属项目经理部的内部经营管理行为。本合同中的乙方,在组织关系上隶属于甲方,是甲方的下属单位。

1.4工程:本合同所称工程是指(按照行业或者一个关联单位比如:茌平信发集团的所有工程项目)界定范围内的系统性工程,该工程项目具有时间长,有延续性、和业务开展的弹性,无业务开展的终止预期的特点。合同中约定的系统性工程,不排斥公司的其他人在该系统中的业务开展。

1.5 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为该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外承担着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

乙方为该工程的内部实际经济责任人,对该工程的盈亏按

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发生民事责任后承担同等责任。

1.6管理费:公司作为合作双方的载体,按照公司规定,本合同约定所有工程收入按照每次实际到位资金的1.5%上缴公司管理费,管理费可以列入工程核算成本;

1.7合作双方在公司内部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承担该合同中所涉及的全部民事责任。合同终止后,民事责任不同步终止。

1.8合作原则:实行“共同投资,承包经营,风险共担,利润分成”的运

作原则,即以工程先期投入为基数,甲乙双方共同(或者甲方投资、乙方投资)投资0000%,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管理,按照结算收入情况扣除各项支出后确定盈亏,每年终按照投资比例进行盈亏结算分配。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的宗旨

确保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面履行。甲方根据公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作为企业法人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行使权利、享受收益并相应承担亏损和风险。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承包方式和权利义务。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系统性工程名称:

3.2系统性工程地址: ;

3.3建设单位: ;

第四条 承包形式

4.1实行以项目部经理为核心全面承包方式 ,乙方为合同约定项目工

程承包的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的履约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4.2 承包范围:凡在合同约定的系统中,所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以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范围为承包内容,负责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从施工准备、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的工期、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成本核算、工程结算、工程款回收、竣工验收、全部收回工程价款全过程的管理及竣工后回访、保修工作。

4.3财务管理:在不脱离公司财务办公室的情况下,公司指定银行专户收支承包合同期间的工程款项,支票票面加盖承包人的印鉴;日常财务或由公司代管,或者由承包人指定专业财务人员管理;项目款项支出原则以投标预算为基础确定内部工程款支付预算,结合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拨付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审核,扣除管理费后拨付工程款。其他正常支出甲方不予干涉。

4.4税费管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如实缴纳各项税费。并接受

和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五条 承包主要指标

5.1指标:

1) 安全指标:安全达标率100%

2) 职业健康指标:达标率100%

3) 工期指标:按照合同工期或竣工验收单,无工期延误罚款

4) 质量指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5) 进度指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要求

5.2工程质量和创优: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执行。杜绝影响甲方信誉的质量投诉。

5.3工期:乙方必须在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5.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和防范监控体系,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的标准。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根据有关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消防、文明施工、环境、财务、材料采购、合同、工程结算、行政公章管理文件,对乙方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上述管理文件对项目部具有全面约束力。

6.2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有关文件等,举办业务培训、帮助乙方协调与建设单位的业务关系,及时反馈对工程管理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6.3凡有关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经济承诺等实质性意思表示,均由甲方签订和表示或者由甲方授权乙方签订。

6.4 审查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协助乙方对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有权对项目部技术人员、其它工作人员(由公司负担工资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够胜任相应职务的人员将依据公司规定处理。考核培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5甲方有权对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资金支出使用进行监控;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工程有权终止工程承包。由此造成工程

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6负责对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工作进行审查。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拥有处理权。

6.7根据工程的进展和乙方的申请,对招投标、法律事务等工作提供有偿服务,并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如发生经济纠纷案件的,由甲方负责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在处理施工纠纷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及其他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6.8负责监督乙方就工程过程中的各种合同、协议的审定工作并建立起工程文件备案程序;乙方遇到紧急问题需要协调时,应立即以书面或其它能够使甲方知悉的方式通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及时协调解决。

6.9 以工程内控预算成本为依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考察乙方内控预算成本执行情况,若出现偏差将向乙方提出告知,情节严重并已出现亏损迹象的,有权利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和终止项目承包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在符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具有本工程管理的人事权、劳动指挥权和寻找工程施工队伍进行劳务分包,项目部内部各种形式承包自主权和经济分配权,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承担全部责任。要坚决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项目部门的应尽职责。

7.2、该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范围中,项目部原则上自行寻找相应施工队伍参与施工,但要经过甲方确认并签订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方能进场施工。项目部要预先审核施工队伍的必要资质及施工经历以及经济实力等,并汇总成资料报送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复审及签订施工合同。

7.3乙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原则以六个人为限,在此限度内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除承包者本人外,其他工作人员由公司代为负责发放(包括技术员、资料员及公司委托的特定人员),列入该合同项目的成本。

7.4乙方项目部必须对施工队伍的人员进行登记(要求施工人员提供身份证),并编制

考勤表,对年龄和身体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筛选,不适合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严禁招用。项目部应每天核查上工人数,对在施工过程中加入和减少的施工人员及时作增减统计,并在考勤表中予以体现。

7.5 项目部必须负责监管施工队伍,保证施工人员每天及时进场上工和井然有序的退场收工,在工程施工期间避免出现聚众闹事的恶性事件发生;项目部必须保证施工队伍按照合同规定、业主或者发包方的要求,按时保量地完成其所承接的工程。

7.6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文件,做好计划统计、技术资料、质量、安全、消防、治安、文明施工、财务、预结算、资金、成本、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竣工资料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管理工作,对不符合上述管理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7.7乙方是工程款回收的第一责任人,每月须与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款回收数额,通知甲方财务人员持票收款,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司缴纳管理费。

7.8合同有效期内的所有工程项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金额参加建筑保险。发生保险责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的扩大。并积极协助有

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承担各项费用以及民事责任。

7.9乙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用和分包费用。乙方保证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此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7.10 乙方应以内控预算成本为基础,强化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与控制,确保内控

预算成本的实现。必须认真计算核定工程所需要消耗的材料的用量,力求做到节约;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8.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有下例情形可以终止合同:

8.2.1乙方承包的工程中,在质量、安全、工期、劳务分包方面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出现对甲方的声誉影响较大的其他责任事故时,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8.2.2向甲方提供不真实的资料,私下承接工程;

8.2.3经查实乙方有隐瞒工程收入、贪污受贿行为的;

8.2.4不接受甲方的管理,拒不改正错误,在工作中诋毁甲方形象,造成恶劣后果的;

8.3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不准临阵逃脱,弃权承包;一经出现此事,甲方有权追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从其股金中扣除。

8.4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单位的名义或者变相以其他单位的

名义在本合同界定的系统范围内延续从事工程承包业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愿意支付甲方20万元作为继续使用工程资源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双方约定债权人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工程投资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工程结算完毕、工程款全部收回且乙方已偿还所有债务后终止。

10.2在各项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前,全部财产及项目全部资料属甲方所有,保修责任完成,回收保修尾款,所有财产处理变现。

10.3合同终止后由甲乙双方组成清算小组,对乙方负责的项目进行清算,清算结果不足以支付债权债务时,由投资人进行追加进一步的投资,直至清偿完毕为止。产生的利润,按照最初的投资比例进行分割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3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 方: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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