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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各项费用报销制度

2020-01-20 来源:意榕旅游网
酒店财务各项费用报销制度

一、旅差费

1、员工因公出差到外地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给予补助。半天的伙食补助费按50%发放。

2、员工因公出差到外地,旅馆费应掌握在每人每晚规定的标准以内,超过部分,原则上由本人负担。

3、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内,即连续六小时以上晚间乘车),按车票金额实数报销。 4、报销应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据,经委派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经理审查,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5、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因私事绕道的车船费,扣除直线车船费后多开支的部分,应由个人自理。

6、工作人员趁出差机会,事先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绕道探亲、访友、游山玩水者,除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外,还应扣除绕道路段在途补助、住勤补助及旅店住宿费,同时作违反纪律论处,扣绕道时日的工资。

7、凡公差人员报销旅差费,须经部门经理审批。且须在回单位后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纳预借旅差费,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二、交通费

1、员工因公外出,市县内报销公交车费;因紧急情况需要,在领导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报销时应在上面注明时间、来往路线。

2、员工因公外出,市外报销来回汽车路费和火车路费,以汽(火)车票为准;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内,即连续六小时以上晚间乘车),按车票金额实数报销。

3、员工因公外出返回,应立即报销交通费。填写报销单,经会计人员审查,主管经理审查,董事长批准签字,方可报销。

4、员工因公外出前,预借交通费,在返回后应立即销账手续,逾期三天不办理者,按挪用公款论处。

5、员工因公外出,事先经领导同意绕道办理私事者,绕道路线交通费由个人自理。事先未经领导同意绕道办理私事者,除绕道路线交通费个人自理外,同时作违反纪律论处。 三、物资采购费

1、物资采购前要由用料申请人先填写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前往采购。

2、凡购进物料、工具用具,尤其是定制品,采购者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及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3、物资采购返回单位,须经物资使用部门核实、验收签字。 4、物资采购报销必须以发票为据,不准出现白条报销。 5、物资采购前,预借物资款,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借款;物资采购完毕,需及时报销,逾期三天不办理者,按挪用公款论处。

6、物资采购报销须填写报销单,注明事由、时间及采购物品的联系方式,经采购人、验收人及领用人签字,主管经理审查,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

7、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各业务部门的财务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给财务主管领导。 四、招待费用控制原则

1. 各部、室必须严格控制招待费用的使用,严格按照财务部每年初下达给各部、室招待费用指标执行。对超出招待费用规定的部分,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对所在部门及部门经理给予处罚。

2. 各部、室在招待用餐前必须认真填写宴请申请单,由本部门经理签字,报酒店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招待用餐时陪同人员应尽量减少,一般不超过2人 4. 酒店内部招待用餐和其他服务按8折优惠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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