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赵京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赵京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拟聘任赵京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前述人员的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副总经理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经营管理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更加持续稳定地运行,同意聘任赵京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赵京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范玉顺
支晓强 张一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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