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竣工验收阶段(试行)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号令);
3.《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48号)。
申请条件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申请规划核实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已依据《规划条件》建设完成。建设工程情况复杂,规划核实需组织专家论证的,专家
论证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二、建设项目竣工用地验收
1.建设项目在约定建设周期内主体封顶;
2.已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点击竣工; 3.居住用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地下(半地下)停车场按规定 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手续办理完毕并缴清应交价款。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备案 1.已按施工图和审批条件施工完毕;
2.消防设施已经通过调试运转正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使用清单、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确认。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 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通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测。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由设计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 (2)由建设单位填报的《人民防空工程验收登记表》; (3)经核实,验收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与项目应建人防面积
存在差额的,建设单位应按差额面积补缴易地建设费。 五、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施工安装记录; 2.防雷装置竣工图; 3.防雷产品合格证;
4.已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建设单位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完整的工程预验收阶段竣工档案,各部门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再补齐联合验收阶段档案。
七、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申报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安全生产验收备案材料和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3.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凭证或其他保证条件;
4.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5.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工程竣工报告、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2.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核实证明;
5.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
申报材料一、共性材料 企业提交资料
1.《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原件9份,参与部门各一份,PDF 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2.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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