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股东会决议(解散企业决定)

2020-12-02 来源:意榕旅游网


苍南县华铭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一)、时间:2016年5月20日

(二)、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对务路214号

(三)、与会股东:姜传省、刘德美、蔡福集。

股东大会应到股东 3名,实到股东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议题:注销公司决议之事宜。

(五)、决议

与会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注销苍南县华铭贸易有限公司。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姜传省、刘德美、蔡福集。姜传省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

2016年5月2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