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纳税问题浅探 山东科技大学王树玲 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从事某些活动、发生某些行为经常 (1)在取得每一笔经营收入的同时就对增值税进行核算,即在 会涉及税收问题。对此,当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 取得经营收入时 《制度》)虽然有相应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其有些规定值得商榷。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一、事业单位增值税纳税人的资格认定问题 贷:经营收入 《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购人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料入账价格。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2)在期末一并对应缴纳的增值税进行核算,即在取得经营 事业单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 收入时暂不对应缴税金进行反映,只反映收入的取得情况 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事业单位按《增值税暂行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 贷:经营收入 税价格计算。”《制度》在规定事业单位事业收入核算的同时还规 期末再根据经营收入账户的余额以及本单位作为小规模纳税 定,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 人应上缴增值税的比例(6%或4%)将应缴税金从经营收入中予 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 以冲转 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 借:经营收入 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从中不难看出,事业单位作为增值税纳税人,既 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单位经营收入和应交 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税金的实际情况,缺点是每一笔经营收入都要核算税金,较复杂;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可能 第二种会计处理方法虽然简化了核算内容,但在日常工作中容易 是一般纳税人。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小规模纳税人 给人造成一种误解,即把一部分应上缴的增值税(负债)误认为 有明确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 是单位的经营收入。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 以选择。 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 三、事业单位以材料进行对外投资的纳税处理问题 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 《制度》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 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 按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 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材料”科目。按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 由此可见,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 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 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科目。对此,笔者有两点异议,一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 这一标准也就意味着无论事业单位的年应税销售额有多大, 以材料进行对外投资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二是是否应按材料账 会计核算资料有多么健全,其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成 面价值调整事业基金。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笔者认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以材料进行对外投 二、事业单位取得经营收入的纳税处理问题 资,同样应该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第 《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时,借记 5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纳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其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既然其行为视同销售行 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 为,当然就要照章纳税。因此,建议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 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 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应按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 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同时贷记“应交税金一 项税额) ’。 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 对此,笔者认为,首先,事业单位不存在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问 增值税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 题,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问题;其次,作 还要对事业基金进行调整,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为小规模纳税人,事业单位同样应该对应缴纳的增值税予以核 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算。具体核算时又分两种情况: (编辑熊年春) 科冬通孔・综合版200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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