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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2020-09-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XXXX事务所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拟对丙方投资入股,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丁方对 丙方 以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业务基准日、范围及审计目的

1、丁方接受委托,对丙方-XXXXXXXX截至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2、丁方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丙方清产核资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丙方和丁方的工作给与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对甲方、丙方和丁方的工作给与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丙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丙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丙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丙方对此负有督促和监督的责任;

2、编制企业清产核资报表是丙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企业清产核资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四丙方的义务

1、丙方应及时为丁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丁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丙方的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丙方为丁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丁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丁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丁方的责任

1、丁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丙方的清产核资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丁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企业清产核资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企业清产核资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丁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企业清产核资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丁方考虑与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评估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总体列报;

3、丁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丁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丙方的企业清产核资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丁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丙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会计核算法规编制企业清产核资报表且未按丁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丁方发现的风险;

6、在审计过程中,丁方若发现丙方的内部控制存在丁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乙方、丙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丁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项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丙方在实施丁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丁方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丁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7、丁方的审计不能减轻丙方管理层的责任; 二丁方的义务

1、按照甲乙丙丁四方的约定,完成对丙方截至 年 月 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有关项目的清查和核实工作;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丙方的会计核算基础完善,资料齐全,配合及时,丁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如遭遇重大不可预料因素,致使本次工作缓慢的,各方应及时通报、协商;

3、除下列情况外,丁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乙丙方的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乙丙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丁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丁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确定:业务收费以丁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业务费用为人民币xxxxxxxx元整¥xxxxxxxxx元;

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丙方负担; 2、本项业务的费用,由乙、丙双方共同承担,各承担50%;

3、乙、丙双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丁方人员进场实施工作之日起 3 日内向丁方支付总费用的 50 %即乙、丙双方各支付总费用的25%,¥xxxxxxx元,其余款项于正式审计报告完成日结清;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丁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各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审计费用;

5、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丁方人员抵达丙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乙丙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丁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丙方的工作现场之后,乙丙方应向丁方支付不低于约定审计费用的85%;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丁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规定,并遵照国资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2、丁方向甲、乙、丙方的致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一式 份按实际需要确定;

3、甲、乙、丙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丁方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当甲、乙、丙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应当事先通知丁方,丁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肆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 二 3、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甲、乙丙丁肆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各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丁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丁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乙、丙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丁方可以采取向甲乙丙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丁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丁方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1、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另行商定;

2、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

授权代表: 2015年8月 日 乙方:XXXXXX

授权代表:

2015年8月 日 丙方:XXXXX

授权代表: 2015年8月 日 丁方:XXXXX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授权代表: 2015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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