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7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东科技办公大楼200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晓兵 独立董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92,717,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82%。
2、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南京深宁磁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议案》
同意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磁通电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议案》
同意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展盛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议案》
同意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中联数源电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议案》
同意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议案》 同意15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宪超、文锦姣
3. 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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