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护好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维护、投运、解除的相关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金牛集团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 3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仪表、电气联锁装置的管理,联锁解除和变更时的审批; 3.2设备技术部负责大型机组等设备本体联锁管理;
3。3 生产车间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及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 3。4仪表人员负责联锁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及投用、解除的实施。 4管理内容
4。1 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
4。1。1 A级为厂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生产装置停车;要求投运率达到100%。
4。1.2B级为车间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跳车;要求投运率达到98%. 4.2 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
4。2.1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自保装置必须完好,按给定值投运,不得随意解除。
4.2。2 联锁自保定值按照设计值整定校验;如需变更,由工艺人员提出数据,车间主任签字后报综合安环部审批,经生产副总批准后由仪表人员实施更改。 4.2.3所有联锁自保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盘装表用黄色字标明“联锁”,现场表挂牌并用黄色字标明“联锁”。
4.2.4车间要建立全公司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各工艺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
4.2。5 所有联锁自保仪表每次检修都要有校验记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仪表人员及安环部各存一份。
4.3 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
4.3。1 A级联锁自保装置原则上不允许解除,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解除,对于车间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安环部、生产副总逐级审批,仪表人员填写解除票后方可实施;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由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安环部、生产副总批准后由电仪实施。
4。3.2B级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对于仪表人员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安环部批准备后由仪表人员解除;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有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生产主任批准后由生产车间实施;
4。3.3 在书面申请单中必须写明解除联锁的详细原因,解除时间,拟恢复时间、实际恢复时间和联锁解除期间的防范措施等;
4.3。4 因特殊原因需要立即解除联锁可先解除联锁,然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尽快给与答复,经授权后办理相关手续。
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动联锁保护的投退管理,包括联锁保护信号的解除、
恢复管理和审批程序。
1.2.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的执行范围、申请内容和具体
审批程序.
1.3.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的格式、编号规则、保存管理
要求。
1.4. 在自动联锁保护及回路上进行检修调整或试验等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
业安全作业规程和相关规程的有关规定。
1.5. 按照技术监督相关要求,检修后的自动联锁保护装置应安装牢固,其机械
及电气部分应动作正确、灵敏、可靠,并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和联锁保护传动试验,合格后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运行中的自动联锁保护装置未经审批任何人都无权进行投退操作.
1.6. DCS/PLC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的投退均参照本制定执行。 2. 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原则
2。1根据自动联锁保护系统中对安全、经济运行状态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将自动保护及联锁系统划分为重要自动联锁保护和普通自动联锁保护。重要自动联锁保护包括:液氨温度、压力、液位,在线监测保护及其它主要辅助设备联锁保护。普通自动联锁保护指一般辅助设备的联锁保护。
2。2在机组或设备运行过程中,重要自动联锁保护需要投退时,按照《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执行。
2。3因检修工作需要对普通自动联锁保护投退时,由工作负责人汇报专业专工,专工对联锁保护投退的必要性进行审定,同时请示部门主任同意,在工作票安全措施栏逐项填写。
2。4因系统工况或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对普通自动联锁保护投退时,由运行专工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流程》执行。 2。5设备运行中发生自动联锁保护装置故障,检修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迅速处理.重要保护在机组运行过程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时,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
2.6机组启动前进行自动联锁保护试验需投退自动联锁保护或强制信号时,按照联锁保护试验卡具体要求,由运行值班员提出,并在自动联锁保护信号强制记录本记录且共同签字后,自动人员按照要求配合投退或强制,工作结束后及时恢复并注销。运行和自动人员在机组启动前认真检查保护联锁投入情况,确认所有自动联锁保护已正确投运,强制信号已释放。
2.7在事故处理的紧急情况下或夜间、节假日期间,发生危及机组或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需临时投退自动联锁保护或强制信号时,由值班主任请示生产副总批准,相关检修、运行值班人员在自动联锁保护信号强制记录本登记并签字确认后,自动人员按照要求配合投退或强制,事后由申请人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3. 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程序
3。1根据工作需要,首先由申请人填写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一式两份,写清需要投退的自动联锁保护内容及申请投退的时间,履行审批签字程序后提交值班主任.
3.2值班主任接到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后,仔细审阅具体内容,必要时设备技术部专工进行沟通,确认申请投退的保护联锁具体内容,初审无误后签字。 3。3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须经设备技术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3。4自动联锁保护投退审批单必须经生产副总批准后值班主任方可安排许可工作,申请人接到批准后的自动保护投退许可审批单后,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自动联锁保护的投退,执行过程中专业人员监护到位。
3。5自动联锁保护投退执行结束后,执行人和监护人在审批单上签字确认,注明联锁保护投退的具体时间。
3。6在工作结束后需要恢复自动联锁保护时,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注明申请投入时间。
3。7工作结束后,检修和运行做好交底记录和联锁保护审批单归档工作.并及时告知相关领导。
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1、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 3、联锁的分类及短接期限的定义 1、联锁是一项重要的生产安全保护措施,当装置出现异常,危及设备安全时联锁自动动作,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因此对联锁必须严格管理。联锁按其对装置或设备安全保护的重要程度分为两级。一级联锁是保护公司关键设备,造成装置停车的联锁.二级联锁是除一级联锁以外的一般性联锁。
2、根据联锁的保护对象,又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工艺联锁由工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仪表、电气)联锁由机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3、联锁的分类和联锁值属地单位确定,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按专业分类管理。 4、联锁短接期限的定义
(1)临时短接:短接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联锁。 (2)长期短接:短接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联锁。 第四条 联锁管理
1、一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设备、工艺的副总工程师或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电仪部门织织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电仪部门实施.
3、电仪部门每月对联锁投用及解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检查对短接联锁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票证,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生产主管部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4、联锁的设定值及逻辑关系,在每个检修周期由电、仪部门组织校核、试验一次.装置开车时由生产单位组织联锁的确认,电、仪部门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属地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攻关,限期解决。未投用联锁的风险处理预案纳入正常预案管理,并组织班组加强学习及掌握。
6、一级工艺联锁开关的管理按一级联锁执行。 7、安全绳(输送皮带等)作为一级联锁管理。 第五条 联锁解除、投用审批程序
1、一级联锁的解除、投用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风险评价及工艺安全措施),一式两份,交电仪部门制定解除投运措施及办法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生产科/机动设备科)审核,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电、仪部门组织执行。
2、二级联锁的解除、投用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风险评价及工艺安全措施),一式两份,交电仪部门制定解除投运措施及办法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生产科/机动设备科)审批,由电、仪部门组织执行。
3、因电仪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电仪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安全措施),一式两份,交生产单位制定生产工艺安全措施后,按审批程序报批后,电仪部门方可进行操作.
第六条 特殊情况下联锁解除程序
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与电仪部人员双方落实安全措施和办法后,双方班长或值班长确认,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立即执行,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但要作好记录。
2、特殊情况下,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领导、调度员可下达书面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3、特殊情况下联锁的解除,必须及时通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领导。 4、 联锁采用分级管理,一级联锁由公司主管部门管理,二级联锁由各二级生产单位管理。
第七条 联锁票夹的管理
1、为使各岗位人员随时掌握有关联锁的投用状态,二级生产单位和电仪部门运行岗位必须设立联锁解除工作票夹,执行完毕的联锁解除工作票(一式两份),分别放入二级生产单位和电仪部的运行岗位的工作票夹内,工作票必须作为交接班内容进行确认和交接.
2、被解除联锁在重新投用后,将该联锁解除时办理的解除工作票从联锁解除工作票夹内撤出,与联锁投用工作票一起分别收回二级生产单位和电仪部门存档.
3、二级生产单位技术人员每日要检查联锁解除工作票的交接记录,收回已使用的联锁工作票,并做好联锁管理台帐.
第八条 联锁解除后的风险处理预案纳入正常预案管理.
第九条 装置开工前,电仪部门、二级生产单位按《联锁试验确认单》,对联锁动作试验确认签字(见附表 ),生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检查。
第十条 联锁动作后,必须查明原因,投用前必须确认。
第十一条 联锁一览表必须按受控文件管理。联锁一览表由二级生产单位一
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 联锁主管部门应对二级生产单位的联锁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生产运行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报警联锁设备单校(确认)单 报警值 联锁值 序号 位 名称 号 设 计 值 整定值 设计值 整定值 校验(确校验(确认)负认)时间 责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说明:1。位号、名称以联锁一览表为准,可以从联锁一览表直接复制,报警值和连锁值可能不来自一块表,报警仪表在DCS中,联锁进SIS.
2.由于联锁设备要求每年强制校验一次,不能校验的必须比对确认,所以将两表分开.
联锁保护功能测试记录
装置名称 联锁名称 参考图/逻辑图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联锁位号 触发方式 联锁结果 是否正确 单元 安全保护系统 属地确认人 仪表专业确认人 机动(科):
生产(科):
说明:1。联锁位号以联锁一览表为准;2.每个大修周期做一次联锁试验,一般停车时联锁逻辑做过修改的控制器中的逻辑需要做联锁试验,3.触发方式分为:过程实际触发;检测元件强制;端子柜强制;软件强制;
仪表二级联锁(投用/解除)工作票
位号 申请人 期 限 申请原因 HSE风险评价 主管 部门 意见 确认人: 时间: 仪表: 技术员: 主管领导: 工艺: 技术员: 批 准: 时 间: 措施落实情况确认: 确认人 仪表: 值班长: 操作方式: 仪表联机确认结果: 操作 过程 关联仪表及措施: 其它: 操作人 监护人 倡票人 实施 确认 实施时间: 确认人:仪表 工艺 1. 工艺联锁由生产主管部门审核; 备注 2。 设备联锁由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审核; 3. 夜间或非正常日由相关单位值班人员确认,当班分厂调度代行审批职权。
仪表一级联锁(投用/解除)工作票
位号 申请人 期限 申请 原因 确认人: 时间: 仪表: HSE 风险 技术员: 主管领导: 评价工艺: 及削 减措 施 技术员: 主管部门意见 分厂主管 领导意见 审 核: 时间: 批 准: 时间: 操作方式: 联机确认结果: 关联仪表及措施: 其它: 操作人 监护人 倡票人 实施时间: 确认人:仪表 工艺 措施落实情况确认: 确认人:仪表: 值班长: 仪表操作过程 实施确认 1. 工艺联锁由生产主管部门审核; 备注 2. 设备联锁由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审核; 3。 夜间或非正常日由相关单位值班人员确认,当班分厂调度请示有关领导后可 代行审批职权。 4.联锁临时短接后,相应的事故予案组织岗位人员学习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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