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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授权书

2023-06-10 来源:意榕旅游网


建设单位授权书

东风襄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风佳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84023㎡,委托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宁波中咨工程监理部进行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理和协调工作,现将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授予监理的权利公布如下: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5)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

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9)签署项目竣工资料,组织单项工程、分步工程验收,并签署相应的报告、工程备案文件资料;审查批准和签发工程变更;工程竣工复核等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建议权。

(10)根据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于业主代表协商一致后,对施工单位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11)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权利。

建设单位:东风襄樊置业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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