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肠内营养配制室负责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进出肠内营养配制室时应更衣,清洁双手或使用无菌手套进行操作。
(3)配制人员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
(4)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应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实行留样制度。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专用消毒过的容器中。
(5)配制人员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
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7)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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