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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2022-05-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风险,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作为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公司调度室为每位驾驶人建立公司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应聘简历及面试评价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3、入职登记表;4、体检表;5、劳动合同;6、岗位变动记录;7、奖惩记录;8、保险缴纳记录;9、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10、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事故证明。

第四条 安全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第五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1. 调度室管理人员及安全科分管经理负责驾驶人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人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并登记《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员工档案目录》,以便查询(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

2. 辞职、辞退驾驶人的档案从原部门提出,单独保管。 3. 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六条 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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