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2020-03-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外派⼈员补贴标准暂⾏办法

公司外派⼈员补贴标准暂⾏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员、出差⼈员在外基本⼯作⽣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办法。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员及短期出差⼈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东省以外的地点⼯作,连续30天(含)以上的⼈员,在当地招聘⼈员及员⼯因个⼈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15天,当⽇出差超过8⼩时以上的⼈员。第⼀部分员⼯差旅费补贴

⼀、差旅费范围:包括⾃出差出发地⾄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等。⼆、审批权限(⼀)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2、出差核准:

1)当⽇出差:当⽇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出差2⽇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以上⼈员出差⼀律由总经理核准。(⼆)交通⼯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具。

2、远途出差:员⼯⼀般应选择⽕车作为交通⼯具;特殊情况或⾥程达800公⾥(含)以上可申请选择乘坐飞机,但需总经理批准。三、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资源部留存,以便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2、因出差途中⽣病、遇意外或因⼯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以电话、邮件等⽅式向上级领导请⽰,不得私⾃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3、员⼯出差完毕后应⽴即返回公司,且在3⽇内向主管领导汇报⼯作,并提交“出差报告”;于⼀周内凭有效⽇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报销、差旅补贴等⼿续。

4、未按以上⼿续办理出差⼿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的费⽤,公司不予报销。(⼆)差旅费补贴标准(按每⼈每天)

相关说明:

1、往返交通费:包括⽕车票、⽕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保

险费、船票等与所乘坐交通⼯具有关的必要⽀出,往返交通费⽀出凭合法有效票据实报实销。2、住宿费:员⼯出差住宿费凭合法有效票据在规定的限额内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

定的,超⽀部分由个⼈负担;员⼯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或住在亲友家⽆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3、伙⾷补助费:按照上表标准包⼲使⽤,不再凭票据报销餐费。

4、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员在出差城市的市内交通费,出发地和到达地⾄机场、⽕车站往返交通费两部分。按照上表标准包⼲使⽤,不再凭票据报销餐费。5、通讯补贴:出差期间⼿机漫游费凭⼿机缴费单实报实销。(三)差旅费补贴计发办法

1、员⼯在省内出差或外省出差当天往返超过8⼩时的,公司可报销交通费,省内出差⽆⽣活补贴,省外出差⽣活补贴标准可享受(三)车旅补贴标准规定的标准补贴。2、外省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出差12⽇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如果出差⼈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招待或提供交通⼯具的,⼀律不予发放相应部分出差补贴;如果出差期间发⽣了已经批准的招待费,招待期间不发放相应的餐费补贴。4、员⼯外省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伙⾷费、住宿费由主办单位统⼀⽀报或公司统⼀缴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及每天的伙⾷补助费。

5、连续乘坐⽕车超过10⼩时(含)的,可凭车票增加伙⾷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时间每满4⼩时可再增加20元。

6、下属与上级⼀起出差时,下属差旅费可参照上级标准⽀给。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加班费,法定节假⽇出差且确实有上班的另计。

7、因特殊情况,报销标准超出上表规定标准时,报销⼈员必须提交书⾯说明,注明原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予报销,否则由出差申请⼈⾃⼰承担。第⼆部分员⼯驻外费⽤补贴⼀、驻外补贴标准:

⼆、相关说明:

(⼀)交通补贴:外派地点在公⾥以上的⼈员,公司原则上给予报销来回探亲交通费⽤;外派地点在公⾥以内的⼈员,公司原则上给予报销 ___来回探亲交通费⽤,乘坐标准按差旅费相关规定范围内按实报⽀,超出部分⾃理。(⼆)住房补贴:1、员⼯被派驻在外3个⽉及以上,在某⼀地点⼯作15天/每⽉以上的,应按本规定在当地租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公司可给予派驻在外⼯作⼈员15天的找房期,项⽬负责⼈可以根据本规定并视具

体情况,确定最⾼期限。在15天内住宿费按差旅费住宿标准给予报销,超过此期限,按本办法执⾏。3、初次外派⼈员可享有实际购买⽣活⽤品费⽤的80%(最⾼可报销1000元/⽉),作为⼀次性安置补贴购买⽣活必备品,并凭发票报销。

4、外派⼈员的住房标准在上表标准内凭票报销,如由由公司统⼀租房解决,员⼯⾃⼰

不愿⼊住,不再给予相关补贴;如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后,⽅可⽣效。如员⼯个⼈原因造成租⾦超标准,超额部分由员⼯个

⼈承担。

5、公司可视实际情况可租⽤⼀间⼆室或三室房,作为公司短期派驻或出差⼈员使⽤,当次外派⼈员在离开前做好清洁,以保证后来⼈员能⽴即⼊住,以降低公司出差成本。6、外派⼈员应合理使⽤租住房间的⽔、电、⽓等,特殊情况,需提交超⽀情况说明,经总经理核准后,⽅可给予报销;否则,费⽤超⽀部分应由外派⼈员个⼈承担。

(三)外派补贴(含餐费补贴、市内交通、通讯及杂费等):按照上表标准包⼲使⽤,不再凭票据报销。附则:

1、本办法⾃下发之⽇起执⾏。

2、各项补贴标准可随年度物价的变动由办公室修订、总经理审批后调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