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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制度(QGYK71-2012-04)

2021-12-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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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YK71-2012-04 替代:QG/YK71-2011-12

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2012-04-13发布 2012-04-13生效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经理室发布

加 盖 骑 缝 章

QG/YK71-2012-04

前 言

1、本标准指出今后本标准的修改只改变本标准发布年月序号,本标准的顺序编号不变。

2、本标准对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3、本标准原件由公司档案室作为“受控标准”进行登记管理;标准的页面与页面之间应在规定位置盖有“总经理室”红色骑缝章。

本标准原件前应附有“受控标准发放登记表”。 档案室发放的受控标准需盖有“档案室受控发放章”,除档案室可以复制受控发放外,禁止各部门再复制。

4、凡因该标准的不正确性造成公司管理混乱与经济损失,该标准所属部门的主管负有经济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比例在具体的标准中明确。 5、本标准生效的通知发布通过公司总经理室内部文件形式。 发布后的10日内,该标准所属部门的主管应主动会同人资部安排组织公司员工学习理解,并在培训记录中签知。

培训、学习的形式可以多样,达目的即可,但在培训记录中必须明确该受训员工接受何种形式的培训。

培训记录的原件随同本标准原件在公司档案室管理。

6、以后到岗的新员工应在人资部接受培训并签知,其记录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7、以上事宜,各相关责任人对职责负永久管理责任;被抽查发现失职的,每次处罚人民币壹拾圆整。

8、本标准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室,修订由总经理室负责。 本次修改内容:标准名称改为《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新增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因公用车管理两项内容。9、如需本标准电子文件、纸介质复印件,请向该标准所属部门主管联系取得,但不得盖有本公司的任何印章,否则理解为该出示本标准行为人是故意破坏。

10、本次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电子、纸介质文件存档于公司档案室,本标准附件共3页

校对: 批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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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日常维护管理

1、目的:

为了公司车辆的有序、规范管理,对公司现有车辆管理责任分工做出明确规定。 2、内容:

2.1有关车辆保险、安全维护、保养等方面,将车辆管理责任分配到人,设置车辆管理员。

2.2车辆管理员每周对车况进行自检一次,并认真填写自检项目记录(附件一),如:轮胎、车辆外观、刹车、灯光信号、发动机等情况是否正常。

2.3每个车上必须有两个记录表:1、行车记录本(附件二),记录内容包括:出车人、用车人、出车目的地、当天行车里程;2、维护、保养记录本(附件三);

2.4每天下班前记录当天车辆的出车情况,当天出车不能完成记录的情况下,可在第二天上午九点前完成记录。

2.5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对各车辆行车记录做不定期抽查,如抽查发现存在少记、漏记现象,将累计天数对分工的车辆管理人进行5元/天、次的罚款。

2.6苏K 每天行车记录由车辆使用、保管人填写,车辆管理员负责对行车记录每周检查一次,如查出上周行车记录中有少记、漏记现象,车辆管理员可以对车辆使用、保管人处以5元/天、次的罚款。车辆管理员对车辆使用、保管人使用的苏K 负有监管责任。

2.7苏K 由 使用的行车记录由车辆管理员每周周六或次周一记录一次;其他人使用由车辆管理员即时记录。

2.8车辆违章记录短信通知的手机联系号码,除苏K 登记 或 手机号码外,其他车辆全部登记 的手机号码( )。由总经理秘书负责办理到位并监督。

2.9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报销方面:由各车辆管理员负责(苏K 的费用报销须经 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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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公用车管理

1、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本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确保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公务申请用车的管理。 3、原则

3.1 各部门配备的电动车优先使用; 3.2 有公交的可以优先乘座公交;

3.3 不能直接到达或无法到达的可以短途打的处理; 3.4 上述方案无法实施时可以申请用车;

3.5 用何车辆由总经理秘书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不可以叫板; 3.6 无法安排时,由公司决定交通方式。 4、内容

4.1公司各部门因公申请用车的必须提前一天由部门主管向总经理秘书提出用车申请,分公司向分公司分工副总提出申请,由总经理秘书、分公司分工副总酌情做出决定,各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用车,特殊情况请及时沟通。 4.2各部门用车原则上是用苏KSE208、苏KSE608,但特殊情况应及时的说明情况并还要保证在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公司其他车辆。

4.3部门得到用车同意后,由部门主管到总经理秘书那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4.4在用车过程中,需要改变行车路线的,应以电话的方式与公司总经理秘书及时的沟通,得到批准后,方可更改。

4.5市区内有公交路线可以到达的地方,不允许提出用车;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可以事先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用车。 5、处罚

5.1在用车过程中不得随意的更改用车路线,不得以公事名义办私事,发现一次将给予用车人处予200元人民币的罚款,驾驶员给予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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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申请用车的必须与总经理秘书联系,分公司与分公司分工副总联系,禁止任何形式直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用车。

三、车辆驾驶员管理

1、目的

为使公司自备轿车的驾驶员日常工作行为规范,体现公司形象。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自备轿车驾驶员的管理。 3、内容

3.1每天驾驶员必须遵守约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岗。

3.2 着装必须规范,不得着奇装异服, 保持个人卫生及形象:及时剃须、理发、修指甲。

3.3驾驶员要保证车辆的清洁卫生,每天必须对车辆至少打扫一次,并对车内卫生吸尘一次。

3.4 车辆行驶中或停车时(载客时)不得在车内吸烟。

3.5 在岗时,无论开闭空调、暖气(热风)、打开或关闭车窗都应事先征得车内乘客的同意,但无领导在场时,不得与车内乘客谈论与公司有关的任何事情。 3.6 独自一人外出时,不得随意搭载客人或货物,更不可以为己牟取收入。 3.7 每次加油应按加油记录本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并做好每天的行车记录。 3.8 每天出车完毕或途中得瑕,需要及时的对车辆进行打扫。 3.9 车辆的维修、维护必须即时记录在行车记录及有关文件上。

3.10个人有私事,必须遵守公司请假制度。预先约定的出车任务,非不可抗力,不得借口请假。

特殊情况:如个人身体不适,思想不能集中,影响出车安全的,应尽量提前告知,并尽可能安排替岗。长途时,禁止他人临时替岗。

3.11 晚间、中午规定为在岗时间,无任务时,以逸待劳,有任务时,超出工作时间为加班,可以累计调休。

3.12 在岗时间,出车无论是到对方何种环境,原则上,在车上待命休息,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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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应得到领导的同意方可离开车辆,并保持通讯畅通和告知去向。 3.13 在岗时,途中用餐的,个人单独出车的,按规定报支,随乘客出行的,由 乘客安排。特殊情况另行报告。

3.14 应对执驾的车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15 离岗辞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做好交接。 3.16 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修理厂、加油站索要礼品。

3.17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制定地点,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下班期间,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外出。

3.18 驾驶员不得以油卡给公务用车以外的车辆加油,违者论处。 4、违规与事故处理。

4.1由于下列情况,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

(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引起的违章或交通事故。

4.2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5、处罚。

5.1员工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出车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2员工酒后驾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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