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灵寿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并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对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我县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建设手续齐全,施工队伍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一、加强领导,强化素质,提高监督水平
今年,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主抓,监督人员共管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为提高全站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组织监督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召集全站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强化行风建设,使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水平和个人素质都有明显改观,在工作中,做到了语言文明,态度礼貌,全面规范了监督行为,强化了监督队伍建设,加大了监督力度。
二、以人为本,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要靠人来实现,要做好安全生产,首先必须从思想上重视,从科技上懂得怎样安全生产,才能保证人身安全,只有加强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才能提高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意识”,才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6月10日,在街心广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大大提高了从业人员和操作者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减少了,从根本上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其次,从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首要环节来抓,要求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行,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项治理工作 按照5月15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工作组,组长:赵辰龙,组员:赵瑞朝、曹延朝、杨空军。对全县的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
检查的工地有:阳光城市花园、胡庄新民居、南纪城新民居、城内新民居、孟托新民居、县医院综合业务楼、煜林小区、凯旋盛世、龙源盛世、中山宾馆、招待所、保障性住房、五岳大厦、化肥厂技改工程、无线电测试用房、水郡花洲、漫山林场棚户区改造、五岳寨建筑项目等18个在建工程项目。
这次检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落实安全隐患整改62条。针对以上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立即进行整改,并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灵寿县安委会文件精神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下一步我局将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督促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
3、加强与消防、安监局的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施工人员集中驻地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易然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建筑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加大针对不同季节施工安全的检查力度,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监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总之,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好地为创建安全生产新局面而努力。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灵寿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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