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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以承租人角度)

2021-02-2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房屋租赁合同(以承租人角度)

房屋租赁合同(以承租人角度)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的房屋所有权无权利瑕疵。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使用中用途具体的变化乙方可以和甲方协商。

乙方如要求续租,在租赁期满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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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是合同约定由甲方修缮的。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承担经济赔偿。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但不得影响乙方的生产生活,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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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房屋使用的。

3、租赁期满前,乙方可以选择继续租赁 。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正常磨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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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留给乙方合理的腾房时间)。乙方在合理的腾房时间内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占用费。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3、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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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本《设施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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