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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新森林法知识小问答

2024-01-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知识问答】新森林法知识小问答

新《森林法》知识小问答

01、新《森林法》对采伐森林、林木有哪些规定?

《森林法》第五十五条明确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三)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02、申请采伐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哪些情形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森林法》第五十八条要求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森林法》第六十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03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吗?

《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04、新《森林法》中森林、林木、林地的用语含义?

《森林法》第八十三条明确: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按照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05、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包括哪些?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06、哪些区域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应当划定为公益林?(《森林法》

第四十八条)

(一)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

(二)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三)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

(四)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五)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 (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七)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 (八)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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