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危险因素:起重伤害、触电。 2、一般规定
1、桅杆式起重机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熟知设备性能,并持证上岗。
2、桅杆式起重机安、拆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实施过程必须指定安全技术人员对安装、使用和拆卸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吊。
3、桅杆式起重机的基础应符合专项设计要求,卷扬机应符合卷扬机安全使用的相关规定,位于工作区的电缆应做适当保护。
4、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坚实、周围无障碍物,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
5、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和地锚及其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不大于60°,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地锚不得使用膨胀螺栓和定滑轮。
6、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线缆;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设置绝缘材料搭设的护线架。
7、桅杆式起重机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良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
8、提升重物时应平稳操作,保持吊钩钢丝绳垂直;当重物吊起离开支撑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机构工作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9、在起吊不小于90%额定起重量的重物前,应安排专人检查地锚的牢固程度;起吊时,各缆风绳应受力均匀,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10、作业前,桅杆式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11、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12、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3、桅杆式起重机移动时,应用满足承重要求的枕木排和滚杠垫在底座,并将起重臂收紧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桅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14、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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