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梯栏杆扶手
1、设计单位选用的楼梯扶手大样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和有关规范的规定。任何楼梯扶手的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均不应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而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以及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栏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2、审图机构应将楼梯栏杆扶手设计列为图纸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审查结论中应明确意见,凡出现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审查不予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正式安装前在建筑首层先做样板段,每种类型的楼梯样板段长度不少于连续两跑。楼梯样板段必须通过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的共同确认。
4、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对楼梯栏杆扶手的安装进行旁站监理并负责楼梯栏杆扶手检验批的验收,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数检查。护栏和扶手的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全部符合设计文件、验收规范及楼梯样板段的要求;否则,一律不得签字验收。
5、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楼梯栏杆扶手设计文件和安装质量的监督检验。对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和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不得通过并要求彻底整改。
二、住宅低窗护栏
1、设计单位选用的住宅低窗护栏大样必须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和有关规范的规定。住宅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及可踏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措施。当设计防护措施不明确时,应采取在外窗的内侧增设防护栏杆等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防护栏杆与外窗框的净距宜控制在0.1~0.2m之间。对于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住宅防护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防护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同时,防护栏杆不得采取便于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2、审图机构应将住宅低窗栏杆设计列为图纸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审查结论中应明确意见,凡出现违反《住宅建筑规范》的审查不予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正式安装前在建筑内先做样板间,每种类型的低窗至少做一个。低窗护栏样板间必须通过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的共同确认。
4、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低窗护栏的安装进行旁站监理并负责低窗护栏检验批的验收,每个检验批的低窗护栏应全数检查。低窗护栏的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全部符合设计文件、验收规范及低窗护栏样板间的要求;否则,一律不得签字验收。
5、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低窗护栏设计文件和安装质量的监督检验。对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和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不得通过并要求彻底整改。
三、建筑变形缝
1、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室内外墙面、楼地面、天棚、屋面及女儿墙变形缝的具体做法。
2、施工做法(含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
应严格按照本地区现行标准设计图集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变形缝进行隐蔽验收并如实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4、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建筑变形缝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验。对违反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不得通过并要求彻底整改。
四、室外散水
1、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应与建筑物之间应留出10~20mm宽的缝隙,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附属工程的面层和基层(含基土等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泥混凝土散水必须设置纵向伸缩缝,一般其沿长米间距不宜大于3m。
2、施工中散水下填土质量应符合《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分层隐蔽、分层做土工试验。散水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3、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散水基土进行隐蔽验收并如实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4、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建筑散水施工质量的监督检验。对违反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不得通过并要求彻底整改。
五、地暖卫生间防水
1、设计单位选用的地暖卫生间防水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的规定,防水等级宜为Ⅰ级。设置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卫生间地面必须在绝热层下和填充层上各做一层柔性防水层并应在卫生间过门处设置不少于150mm宽且不小于S6的抗渗混凝土止水墙。
2、审图机构应将地暖卫生间防水设计列为图纸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审查结论中应明确意见,凡出现违反《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的审查不予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正式施工前在建筑内先做样板间。地暖卫生间防水必须通过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的共同确认。
4、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对地暖卫生间防水工程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并负责地暖卫生间防水隐蔽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每个检验批的地暖卫生间防水应全数检查。每层防水完成后至少分别做一次蓄水试验。地暖卫生间防水必须全部符合设计文件、验收规范及地暖卫生间防水样板间的要求;否则,一律不得签字验收。
5、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地暖卫生间防水设计文件和安装质量的监督检验,竣工验收时至少对25%且不少于三间的卫生间蓄水试验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和相关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不得通过并要求彻底整改。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建筑工程样板间(件)确认记录
编号: 单位工程全称 建筑面积(m2) 样板间(件)的 建筑层数/总高 层/ m 施工依据及做法 样板间 ︵件︶ 文字说明并附图片 建设单位结论 签章: 设计单位结论 签章: 监理单位结论 签章: 施工单位结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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