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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2020-06-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某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XX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做好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9年开始,在全县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到2020年底前,将全县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全部移交各乡镇及村(居)委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二、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19年12月)1.调查摸底。各国有企业对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整理好人事档案。

2.准备移交材料。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退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及村(居)委申请办理移交手续。

(二)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20年9月)1.人事档案移交。国有企业退体人员的人事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并签订交接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档案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乡镇及村(居)委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乡镇及村(居)委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严格审核党员档案,确保《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要件真实、齐全、规范;

对档案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

乡镇及村(居)委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乡镇及村(居)委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

4.传递数据,及时衔接。乡镇及村(居)委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核对退休人员基本信息。

5.做好资产划转工作。国有企业和县政府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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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管理中心对全县工作进行总结,报市有关部门。

(四)管理阶段(移交后)乡镇及村(居)委将移交到本辖区的退休人员纳入乡镇及村(居)委进行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

了解掌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将生存信息及时发送至XX省省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

组织退休党员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依托辖区内乡镇及村(居)委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活动学习场所,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等。

三、政策措施(一)落实资金保障按照阶段支出、分级负担原则,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二)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和乡镇分别承担资产无偿划转的移交和接收主体职责,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的无偿划转工作,特殊情况可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乡镇及村(居)委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或提供新建所需资金。

(三)规范账务处理国有企业一次性计提或支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四)妥善安置职工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在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乡镇及村(居)委应予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

(五)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六)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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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乡镇及村(居)委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七)完善管理服务职能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及村(居)委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乡镇及村(居)委管理服务能力。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居家为基础、乡镇及村(居)委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军工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核心涉密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由原单位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政府副县长成员:XX财政局局长XX组织部副部长XX民政局局长XX人社局局长XX卫健局局长XX医保局局长XX档案局局长XX国资中心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中心,具体负责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提高乡镇及村(居)委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制定本单位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组织领导责任,乡镇及村(居)委、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工作进度。

1.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3.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及村(居)委党支部建设,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民政局负责指导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乡镇及村(居)委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5.人社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6卫健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7.医保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8.档案局(档案馆)负责指导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制定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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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

(三)加强考核督导县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予以通报。各国有企业也要建立完善督导体制,确保工作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把思想工作做在家属区,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2017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重要环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这是进一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其次,这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其三,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另外,现在不少退休人员的子女不能在身边照料,也迫切希望社区组织给他们以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我区根据《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及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榕劳社保〔2008〕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榕人社保〔2017〕236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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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经费标准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每年40元/人,此项经费市、区财政各负担50%。

本项目2017年度预算“一上”申报数113万元,“二下”批复数113万元,当年实际到位231.78万元,支出231.78万元。本年度共拨付鼓楼辖区街镇10个,补助标准为40元/人。本着“专款专用、支出合理”的原则,我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确保相关专项资金、经费全部用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40分,等级为良。 (二)项目期初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本项目期初设置绩效目标3个,实际3个,具体情况如下:

1.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90%,实际完成100%,已完成预计目标。 2.产出-数量目标-拨付街镇数量-10个街镇,实际发放10个街镇,已完成预计目标。

3.效益-社会效益目标-企业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化管理人数-5.5万人,实际完成5.84万人,已完成预计目标。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2

1.存在问题 (1)部分社区举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不够丰富,在退休人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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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建设、添置活动场所器材方面支出不够。

(2)部分街道社区对经费使用范围理解不同,导致省级退管资金和活动经费使用范围有重叠。

2.改进建议 (1)加强对社区经费支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社区开展多样化养老敬老活动。 (2)做好上级文件精神的通知传达。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监控,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投入类共性指标分值18分,得分18分,其中: (1)时效情况-目标完成率 评分标准:分值6分,目标完成率A=目标实际完成数量/期初目标编制数量,得分为6×A。

实际情况:目标完成率=3个/3个=100%。 得分:6×100%=6分。

(2)支出情况-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B=当年预算对应的实际支出资金/当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数×100%,B=100%时得6分,B实际情况:预算执行率=113万/113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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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6×100%=6分。

(3)支出情况-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率C=当年预算对应的实际支出资金/财政部门核定数,得分为6×C。“财政部门核拨数”为0时,本项不得分。

实际情况:资金使用率=231.776万/231.776万=100%。 得分:6×100%=6分。

2.过程管理类共性指标分值46分,得分36.4分,其中: (1)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 评分标准:分值6分,主管部门成立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得3分;

项目单位按财政部门年度评价方案要求成立评价工作组得3分。 实际情况: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李杰局长; 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均为股级以上或具备中级职称。 得分:3+3=6分。

(2)绩效管理-目标编制数量

评分标准:分值3分,期初每编制1个绩效目标得0.3分,本项最高3分。 实际情况:期初编制3个绩效目标。 得分:3×0.3=0.9分。

(3)绩效管理-目标个性化程度 4

评分标准:分值5分,编制充分反映项目专业特点的“产出与效益”类个性指标的,每1个个性指标得0.5分,本项最高5分。

实际情况:期初编制2个产出与效益类目标。 得分:2×0.5=1分。

(4)绩效管理-目标全面程度

评分标准:分值5分,本指标5分。编制的绩效目标全面涵盖投入、产出、效益三类10种目标得5分,不满10种的按比例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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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期初编制三类3种目标。 得分:3/10×5=1.5分。

(5)绩效管理-目标完成质量

评分标准:分值6分,目标完成质量D=所有期初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为6×D。

实际情 况 : 目 标 完 成 质 量

=(111.11%+100%+106.66%)/3=105.92%>100%得分:6×100%=6分。 (6)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监控情况 评分标准:分值7分,项目单位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并按要求填报监控表和监控报告得5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列入财政重点监控名单并按要求填报监控表和监控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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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我局已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并按要求填报监控表和监控报告,项目已列入财政重点监控名单并按要求填报监控表和监控报告。

得分:5+2=7分。

(7)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评分标准:分值2分,项目单位独立或会同其他单位共同制定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得2分(制度应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范围管理、资金分配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项目中止管理等内容),否则不得分。

实际情况:我局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榕人社保【2017】236号)作为此项目管理制度。

得分:2分。

(8)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评分标准:分值2分,项目管理符合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得2分,有1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无项目管理制度此项不得分。

实际情况:我局社会促进就业经费管理符合相关管理制度。 得分:2分。

(9)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6

评分标准:分值2分,项目单位独立或会同其他单位共同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办法应包含但不局限于资金使用范围、参与者职责、风险防控等内容),否则不得分。

实际情况:我局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榕人社保【2017】236号)作为此项目资金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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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2分。

(10)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评分标准:分值2分,资金管理符合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有1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无资金管理办法此项不得分。

实际情况:我局资金社区促进就业经费管理符合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得分:2分。

(12)项目管理-财政、审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检查情况

评分标准:分值3分,项目被财政、审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为检查对象得3分,检查有披露项目存在问题的,1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无佐证材料不得分。

实际情况:

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6日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巡查组对我局进行巡察,巡察内容包括2013-2018年度资金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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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3分。

(12)项目管理-业务部门自查情况

评分标准:分值3分,业务部门对项目开展自查得1分,自查每发现1个问题并进行整改加0.5分,本指标最高3分。无佐证材料不得分。

实际情况:2018年5月-6月我局下属单位鼓楼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安排部署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

得分:3分。

3.绩效自评个性指标分值36分,得分36分,其中: (1)投入-成本指标-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评分标准:分值6分,配套资金到位率F=配套资金累计到位数/配套资金应到位数×100%,F≧100%得满分;

F﹤100%按比例计分。 实际情 况 : 配 套 资 金 到 位

率=115.888/115.888=100%。 得分:6×100%=6分

(2)产出与效益-产出质量-资金拨付情况 评分标准:分值6分,当年资金拨付有不及时、不足额、不符合补助标准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情况:资金拨付及时、足额,符合文件要求。 得分:6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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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出与效益-产出数量-拨付街镇数量

评分标准:本指标6分。实际完成值优于或达到预设值10个街镇(期初绩效目标值:10个街镇)得满分,未完成预设值时得分为:指标分值×(实际完成值/预设值)。

实际情况:10个街镇得分为:10/10×6=36分。 (4)产出与效益-产出质量-拨付目标与《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通知》吻合度

评分标准:本指标6分。实际完成值优于预设值拨付对象为10个街镇(期初绩效目标值:拨付对象为10个街镇)得满分,未完成预设值时得分为:指标分值×(实际完成值/预设值)。

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通知》,拨付对象为鼓楼区10个街镇,实际执行标准为鼓楼区10个街镇。

得分:100%/100%×6=6分。

(5)社会效益-企业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化管理人数评分标准:本指标6分。实际完成值优于预设值5.5万人(期初绩效目标值:5.5万人)得满分,未完成预设值时得分为:指标分值×(实际完成值/预设值)。

实际情况:根据2017年退管月报统计表,2017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化管理人数为584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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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58441>期初目标55000人,得6分。 (6)可持续效益-街镇举办活动次数

评分标准:本指标6分。实际完成值优于预设值大于等于1次(期初绩效目标值:

大于等于1次)得满分,未完成预设值时得分为:指标分值×(实际完成值/预设值)

实际情况:温泉街道、南街街道2017年度各举行1次相关大型活动。 得分:2/1×100%>期初目标100%,得6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价未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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