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管理程序
人员招聘与录用办法
1. 目的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有序地招聘和录用符合公司要求的各类人员,为公司人力资源系统充实新生力量,实现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方法和过程控制
3.1 招聘条件
3.1.1经理级管理人员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序,年龄28-40岁之间,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历清白,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技巧,无不良习惯;
3.1.2 主管级管理人员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0岁之间,技术岗位须持有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历清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无不良习惯;
3.1.3专业技术人员
3.1.3.1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45岁之间,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资格培训证书;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历清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清晰,具备一定的沟通及协调能力,无不良习惯,熟悉本岗位作业流程;
3.1.3.2 特殊要求:
会计、出纳者须持有效的《会计上岗证》
3.2 录用程序
3.2.1 人员需求审批
3.2.1.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拟定招聘计划,写明岗位、名额、对应聘者的要求,报公司办公室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招聘;
3.2.1.2 经总经理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3.2.1.3 人事行政部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场地、时间、人员及有关事宜;
3.2.1.4 对于临时需要招聘的岗位,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3.2.2 人员面试
3.2.2.1 办公室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认真筛选后,协调安排面试;
3.2.2.1.1 第一轮面试是由办公室主持的资格审查,重点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求职动机和其他资格条件,必要时组织相应的笔试。对各重点岗位的重要的人员,由办公室进行相应的背景调查。
3.2.2.1.2 第二轮面试由用人部门主管/经理主持,侧重于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特征和业务能力,兼顾对基本素质的考察。
3.2.2.1.3 第三轮面试由相关领导主持,重点对应聘者的素质、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等进行考察,兼顾考察其稳定性和适应性。
3.2.2.2 应聘人员需于面试前携带《个人简历》;
3.2.2.3 面试合格人员需由部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在《员工档案表》上加其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3.2.2.4 被录用人员由办公室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凡符合公司用人条件、经全面考核同意办理入职者,须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管理职务为三个月;
3.2.2.5 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通过写出《转正申请书》的方式,上报用人部门负责人;
3.2.2.6 用人部门根据其工作表现能力,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
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报请办公室及各分管领导考核、评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员工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公司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4.3 被录用人员必备资料
4.3.1 两张一寸免冠近照;
4.3.2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4.3.3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4.3.4 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能力的资料;
4.4 公司内部晋升
4.4.1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根据职位性质确定是否在公司内部选聘。应本着先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4.2 办公室将所需内部选聘职位及条件向全公司公告,符合条件的员工经所在部门同意均可参加;
4.4.3 办公室审核报名人员的材料,组织考试、现场答辩、员工评选;
4.4.4 竟聘合格后,由办公室开出调动通知单,方可上岗。
4.5 有关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 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新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申请病、事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不计发工资。
4.5.2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4.5.3 新员工延期转正的,所在部门主管须对其进行延期转正面谈,每延长一个月试用期需面谈一次,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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