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绿化草坪购销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上海市奉贤区景天苗木经营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 草坪采购清单如下:
单品名 价 位 单数量 金额 备注 二、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金额: (大写: )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免税。
2、本次合同约定采购草坪数量为暂定量,以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场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及规格为结算依据。
三、运输、时间、地点
1、运输:草坪运输由乙方负责安排,运费由 支付。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3、工程地址: 联系人: 四、草坪采购及验收
1、苗木运输费 支付,下货由甲方负责。 2、苗木从挖取到到场的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五、草坪款的结算和支付 1、草坪供应完成一次性结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草坪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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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认可的品名植物保质保量供应,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严格按草坪起货规程进行操作相关事宜。 4、甲乙双方需严格履行下述责任
1) 草坪下货前,其质量由乙方负责。经甲方签收确认交接后,其质量由甲方负责。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九、其它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2份,甲方1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上海市奉贤区景天苗木经营部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注册地址 :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奉贤区四团镇 四新街97弄
公司开户银行 : 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四团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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