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监理工作程序*考核项考核内容1、监理规划中是否明确了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2、监理规划确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考核依据4.1.14.1.14.1.24.1.24.1.34.1.44.2.14.2.14.2.24.2.24.2.34.2.45.1.15.1.25.1.35.1.5评分标准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监理规划3、监理规划是否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4、经批准的监理规划是否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送建设单位。5、监理规划主要内容是否完整。6、若监理规划调整,修改后的监理规划是否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1、监理实施细则是否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2、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4、监理实施细则是否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5、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否完整。6、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1、监理工作程序是否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2、监理工作程序是否体现了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3、监理工作程序中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实现是否明确。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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