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___年。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第二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内容、要求: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时间、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承诺根据其目前的健康状况,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同意无条件接受甲方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的扣发劳务费或解除劳务关系等处分决定。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及支付日期:
第七条 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
第八条 除上述劳务报酬外,乙方不享受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甲乙双方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
第十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无需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甲方将为乙方办理团体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三条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如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费用将由商业保险依法理赔;商业保险不足以全部赔付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在医疗期内或者因请假、休假等未提供劳务的,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四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守约方提出异议后5日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三个月劳务费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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