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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工作总结

2022-05-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列入省委工作要点、省政府重点工作、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民生工程重点工作,对标民政部及我厅年度工作要点,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一)加强养老服务制度建设

  一是会同厅政策法规处完成《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起草。在前期学习调研研讨的基础上,分芜湖、铜陵、蚌埠、阜阳四个片区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省直相关部门及16个地市意见建议,会同省人大、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省内高校专家学者参与的集中改稿,6月底前已报省政府。7月12日-16日,省司法厅牵头组织在宣城市再次集中修改。二是推进《养老服务新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完成原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评估及老年人需求调研;起草完成《养老服务新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向16个市民政局及省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于6月底前报送省政府。三是起草《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先后赴阜阳、淮南、黄山、安庆等地专题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目前起草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四是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养老服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综合监管有序推进。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积极通过实施行业标准、信用发布等方式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安徽省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

  (二)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一是持续将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纳入省民生工程实施。至6月底,高龄津贴发放175.8万人,累计发放3.8亿元;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60.7万人,累计发放1.9亿元。二是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截至6月底,完成县(区域)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160个,完成率74.4%。

  (三)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民生工程考核、省政府激励表彰指标体系。推动市县严格按照不低于每百户15平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截至6月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219.5万㎡,20xx年新增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10.1万㎡。二是启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截至6月底,适老化改造任务数5000户,已完成1536户,完成率30.7%。(4月底,此项任务列入省民生工程实施,16个市均已受领任务并已启动实施,根据建设性任务实施实际,预计9月至10月将达到集中完成期)。三是完善三级中心运营管理。结合绩效评价等工作,先后赴黄山、阜阳、淮南等地开展调研,持续优化三级中心功能设置、服务项目设计,提高三级中心运营管理效益;指导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有效开展运营管理。

  (四)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根据民政部及省委省政府要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调整防控策略,从严控制人员出入管理,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全省2484家养老机构,留院13.6万名老人和2.3万名工作人员中未发现1例疑似和确认病例。二是持续优化床位结构。常态化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养老机构床位40.2万张,护理型床位数17.4万张,占比达到43.3%;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23.6万张,占比达到58.7%。

  (五)加大养老产业培育力度

  一是继续实施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年度拨付省级建设奖补资金3200万元。探索建立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探索丰富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谋划推进省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设计招标方案,6月份前完成总体设计采购挂网。着力推进民政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应用。截至目前,根据“金民工程”全国养老信息系统显示,安徽省养老机构账号共有2542个,完整填报信息的养老机构2437家,占比已达96%。

  二是积极参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配合牵头单位上海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加强与江浙沪民政部门沟通协作,协商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工作要点;与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协商长三角健康养生基地示范项目建设事宜。会同厅政策法规处积极推荐申报长三角地方标准。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年内各市所辖县(市、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完成率达到80%。

  二是继续推进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年内改造完成数量不低于5000户。

  三是推进省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年内完成省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工作,进入开发阶段。

  四是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工程,年内完成3万人次培训任务。

  五是继续推动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规范运营,强化通过建立台账、资金扶持、绩效评价等手段措施。

  六是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支持发挥家庭养老功能。

  七是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持续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八是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九是统筹推进省本级和各地世行贷款项目,在厅项目办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是办好20xx年老博会,持续增强老博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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