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劳动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御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第三条 机械设备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基槽边防护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第五条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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