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教育局工委开展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教师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实践为人为师为学,努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特承诺如下:
一、在师德中做最好的自己
依法从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人师表。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
二、在学习中做最好的自己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研修活动,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在读书社团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不断钻研探索,不断实践反思,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在敬业中做最好的自己
坚持敬业爱岗,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不无故缺勤、缺课或不完成教学任务。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对有困难的学生主动进行义务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四、在爱生中做最好的自己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做学生们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做学生们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五、在服务师生中做最好的自己
严格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尊敬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主动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要关心职工生活,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和文体活动。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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