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长期性的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扎实工作。
一是将中心拟定的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发全区采购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出台并实施。
同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并视实施情况加以调整运用。制度出台后要加强宣传培训,加深各单位对评定分离的理解,确保制度设计落实到位,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满意度。
二是根据今年3月1日出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借鉴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验及结合我区实际,更新我区招标文件模板。
针对不同采购类型,完善招标文件模板,提供菜单式选项供采购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选用,促进招标文件制定标准化,减少因采购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而附加限制性、倾向性条款;在招标过程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高采购招标信息公开度,充分鼓励市场监督,鼓励供应商之间按正常渠道对围标串标、虚假应标进行质疑举报,及时予以核实并报财政部门查处,清理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三是为保证服务评价的持续性与可操作性,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中心将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安排专人对外包服务项目的评价情况进行收集、统计与分析,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比,做到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服务评价的规范化、系统化。并且根据各服务类项目的性质分门别类,逐一制定方案,将服务评价推广至其他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服务类项目。建立常态化的服务评价机制,重点对外包服务承接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以动态监督机制和动态评价机制的建设为重点,用评价结果促进监督,将履约评价结果与服务供应商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制约和激励服务供应商的日常履约行为。建立“政府主导、第三方参与、奖惩兑现”的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对供应商的择优汰劣。
四是通过制度促使供应商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净化我区的政府采购市场。
下一步中心将草拟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和履约诚信行为管理规定,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合同履约检查,记录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与履约诚信情况,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在区政府采购网设立诚信档案专栏,公开披露供应商诚信情况。试行在政府采购评标时对达到污点记录的供应商予以扣分或价格加价。初步建立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和结果运用制度。
五是大力开展合同履约检查。
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重大敏感项目、预选采购项目以及出现过质疑投诉的项目,纠正不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履约行为,并对整改不力的中标供应商予以曝光,报请区监督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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