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辽农发?20xx?85号)和沈阳市农委、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沈阳市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新民市农村经济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新民市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发放到各乡镇(街)。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有效的按照文件精神操作。从6月x日开始至10月x日结束,园满的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合理分配指标。
新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2050万元(国补),分上、下半年两次执行。首批农机补贴指标由辽宁省农委分三次下拨。第一次为1000万元,原则确保粮食生产,依照统计局玉米、水稻种植面积累加和,通过电脑网上自动生成的办法,将农机补贴资金指标分配给各乡镇(街),按照农机补贴实施方案严格办理;第二次为150万元,补给辽宁省军区农副业基地130万元,水田种植面积大镇兴隆镇10万元,马铃薯种植面积大镇的大民屯镇10万元;第三次为200万元,根据沈阳市农委的要求将指标全部分给具有规模的水田地区农机生产合作社购卖水稻收割机、插秧机。我市200万元农机补贴指标重点优先保证了杨俊廷、王明武、佟英文、孙士军等农机合作社。沈阳市农机补贴资金170万元,主要用于累加购买水稻插秧机、收割机、育苗机械的补贴。第二批省农委下达我市的补贴指标是700万元,定向补给我市的种田农民,首先保证我市113万亩玉米大田25%机械收割所需要的玉米收割机,25马力以上拖拉机和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等。
二、补贴成果显著。
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50万元(国补),市补贴资金170万元,拉动农民自筹资金5380万元,使用农机补贴资金购机受益农机合作社28个,购机受益农户1428户,共购置农机具3713台(套)。购置动力机械:390台,其中:50马力以上拖拉机142台;种植施肥机械1323台,其中:播种机1013台,水稻插秧机275台(四轮乘坐48台,手扶步进式220台,独轮7台);育苗成套设备35台套;收获机械260台,其中:玉米收割机119台(自走式51台,背负式68台),谷物收割机91台,薯类收割机17台,其它收获机33台;耕整地机械627台套,其中:耕地机械556台套,整地机械71台套;田间管理机械:动力喷雾机16台;收获后处理机械46台;排灌机械:潜水泵10台;设施农业设备58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983台。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户购买农机具积极热情,我市新增农机总动力1.48万千瓦,农机学校培训学员435人,农机监理所办理牌照431个。
三、成立补贴组织。
为了保证我市农机补贴有序安全阳光操作,成立了专门组织,新民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市长担任,由市纪委书记,财政局、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主管农业的乡镇长为成员。下设农机补贴办公室,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所、农机校为成员。严格分工,各负其职,阳光操作。
四、科学规范操作。
认真实施农机补贴方案的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补贴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农机补贴从申请报表、录入、确认、办理牌照、新机具使用技术培训,整个过程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对乡镇(街)从指标的使用,人员办补贴的要求进行分期分批培训,限定时间,有序办理补贴。
五、强化监管度。
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切实做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确保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我们请监察局全程监管,定期总结,自检自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收费规定”的纪律要求。实行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每台机具有档可查,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上报。杜绝了吃、拿、卡、要、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倒卖机具的情况发生。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过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克服了时间短,补贴资金指标少等问题。但在补贴过程中发现了部分补贴农机产品价格上涨,经销商借补贴之机获取高额利润,有损农民利益。再有补贴资金指标少,供求矛盾突出。
明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科学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操作,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管,不折不扣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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