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9月20日,是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十三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深入贯彻《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的极大热情,我们向全区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海州人。自觉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讲究个人卫生,举止大方得体,文明礼貌用语;做到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做到邻里相处文明有礼,邻里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二、自觉做一个文明行车的海州人。驾驶机动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停乱靠,不抢道抢行,不酒后驾驶,不乱鸣喇叭,不往车外吐痰、扔杂物,自觉礼让斑马线。
三、自觉做一个文明诚信的海州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商家和窗口单位以提供优质、规范、方便、快捷的服务为己任,诚信经商,优质服务,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放心、文明、和-谐的购物、旅游、休闲、娱乐环境。
四、自觉做一个热心公益的海州人人。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主动参与普及文明风尚、清扫公共环境卫生、维护交通秩序、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扶残助困、慰问道德模范先进典型,以及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自觉做一个崇德向善的海州人。积极参与道德体系建设,学习宣传“爱心市民”等道德先进典型优秀事迹,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学习他们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忠于职守、自强不息、孝亲敬老等优良品质,真情实意地去尊重他人、关注公益、关心社会,共同建设我们温馨和-谐的家园。
市民朋友们,道德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不断发扬;道德更是一种力量,需要我们共同传递。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把健康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激-情创业的崇高精神付诸服务社会的一举一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倡文明新风,共建美丽海州!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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