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私房
2、 工程地点:青江村还房自建点
3、 工程建设规模:一层为框架,二至七层为住房,结构为砖混。
二、 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为准,签字以后不得更改。
2、 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设备和模板(含钉子、元丝等低值易耗品)。
3、 室内素抹灰、清水房,不含二次装修。
三、 工期:
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150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停电、停水),工期顺延。
四、 工程质量:
参照《国家民用建设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为准。
五、 工程内容:
1、 主体为砖混。正面贴100100外墙砖,后墙及两侧面素抹灰,室内素抹灰,窗户做雨棚。
2、 二层厨房、厕所装修。
3、 室内外水电安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位置铺设水电、光纤、电话、煤气管道等。 六、 结算方式:
1、 工程按实际平方结算(及按建筑物外墙边线计算),计150元/㎡。
2、 人生意外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元。
七、 付款方式:
1、 乙方机具、设备、模板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5% ;一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二三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
2、 剩余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5%。
八、 工程质量保证:
1、 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漏水保修一年。
2、 水电保修一年(灯具开关、水开关坏不保修)。
3、 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尾款。
4、 因施工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筑材料损失或其它伤害由乙方负全责并全额赔偿。
5、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携带任何建筑材料离开施工现场。若发现有携带现象发生,则扣除乙方总价的10%。
九、 甲方职责:
1、 做好“三通一平”。
2、 按时付款给乙方。
3、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搞好邻里关系。
4、 搞好各项材料的采集、供应和管理,不断乙方材料。
5、 甲方对本工程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十、 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保质保量施工。
2、 乙方所需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采购。
3、 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赔偿。
十一、安全责任:
由乙方负全责。施工过程中乙方、第三方人员,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认真履行以上条约。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守约方,以及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及按《合同法》办理),经济纠纷诉讼由当地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竣工验收后结清人工费,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政府部门存档管理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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