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甲方自愿将铜仁市110平方米,用来与乙方联合建房,作为成本合资,现达成且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提供上述土地作为出资,乙方提供在本土地上建房屋所需的全部资金作为合资款。联合建造完成本工程,共同受益。
二、甲乙双方在这栋房屋产权归属。单楼梯(二楼、三楼归甲方所有),其它面积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建造本栋房屋如能办理的手续,证件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的房屋以销售、费用由购买甲方的业主承担)乙方统一办理,但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栋房屋修建过程中,如果甲方与周边村民因土地发生纠纷与界线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协调处理。如因甲方土地纠纷问题造成乙方在修建过程中停工时间过长,或不能修建,甲方根据乙方的损失大小据实赔偿给乙方。
四、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本合同中约定属于乙方产权的过户或分户手续,办理
本栋房屋的过户或分户手续所应交纳的税资及土地出证金,由乙方承担。
五、本工程由乙方自行设计修建,甲方不得干预。甲方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强制索要工程施工。同时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保安全顺利完成本工程。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中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待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乙方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发生安全,无论出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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