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红木家具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品名规格型号(包装)单位数量单价(元/斤)金额(万元)
沙发八件套缅甸花棃木套56300031.5
床红酸枝套1170007.7
茶几金丝楠件530001.5
合计金额肆拾万柒仟元整 (¥407000元)
二、结算办法:
甲方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货款订金1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在甲方收到产品且全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款项转入王洪梅在个人结算账户:
三、交售地点时间:
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11月30日前必须交付完毕。
四、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行业的相关标准,材质必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整体无开缝修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约提供货物,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除级、降价,但应在收到货物后10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一方延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货款的,就当每日按照延期部份价款0.05%支付违约金。
六、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本合同,如有违反按“经济合同法”,则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诉。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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