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全称
乙方(职工)
备注:本合同适用于退休人员。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乙方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和工作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工作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工作职责任和工作要求、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和发放时间: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4、出现其他法定终止条件的。
第十条 任何一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如果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或标准为: 。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接受医疗期间内,医疗费用自理,且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 保险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的实际经营地(实际居住地)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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