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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地址股东会决议

2020-12-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出资人作出如下决定:

  1、分立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2、同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3、确认分立前公司在 年 月 日出具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该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本出资人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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