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乙方为店面销售人员,经协商,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为店面销售。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
2,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底薪500+提成+每月50元全勤奖。合同到期后双方均同意续签的另行签订合同。
3,因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强,为保持人员的稳定,保障甲方的正常营业不受影响,每月销售提成推迟一个月发放,合同到期时的一个月与底薪一起发放,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则上月销售提成做为违约金不再发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严格遵守,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为乙方自身情况的变化不适宜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双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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