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 工具 台 ,每天租赁费
为 元。租赁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使用完毕交回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租赁前试机正常,方可使用。
三、工具送回时,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本协议终止。
四、使用期间,如有损坏,乙方自己负责修理,如需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收取成本费。
五、在运输期间或使用期间,如出现不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六、乙方在使用前,应交纳本工具押金元,并附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关证明身份的证件一份备案。乙方工具使用完毕,交回甲方并将租赁费用结清时,甲方将工具押金及有关证件予以归还给乙方。
七、以上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双倍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人手机: 本人手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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