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陕西某有限公司:
承诺人刘某(身份证号:),已经与陕西某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协商,购买贵公司在咸阳市人民路金帝国际办公中心6层0601号、0602号、0603号、0604号、0605号共五间房屋,以上五间房屋总面积为638.8㎡。
承诺人刘某现郑重承诺如下:本人于20xx年10月30日前,到贵公司签订上述五间房屋的书面买卖合同,同时办完所有购房手续。如到期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将已经交付贵公司人民币伍拾万圆(¥5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由贵公司自行扣除。同时本人放弃购买上述五间房屋,贵公司将上述五间房屋另行出售或作其他处置。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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