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20__年12月份怀孕,预产期为20__年8月30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固始)与工作单位(南阳)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180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20__年9月20日至20__年3月20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感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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