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周维江,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实验中学驻大吴家村工作队,队长:陈永宝
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桦南县闫家镇大吴家村的一间半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为三间,房主住东侧,工作队住西侧,厨房共同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2个月,甲方从20xx年6月5起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6月5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6500元,按年结算。成租时一次交清。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水、电费用,并负责为乙方提供取暖(含烧炕及冬季取暖),所产生费用含在房租之内。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甲方要按时清理火炕及锅炉烟道,防止煤烟中毒。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五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半个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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