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价格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对卫生院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自纠况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两卫生院均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职责,各项收费工作和各种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有专人具体负责收费日常管理工作,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
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后,院领导及时审阅,要求药剂科对医院药品进行了逐一核对,住院部与妇产科对医疗服务价格与次数进行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准确无误。
二、医药卫生服务、药品价格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收费
(1)卫生院医疗收费价格始终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全院统一收费,无自立项目、无自定标准收费、无分解项目收费,并按规定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单胎顺产产妇收取单胎顺产接生费后无重复收取肛门指检费、胎心监测费、宫颈内口探查术费等费用。
(2)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坚持按规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和院内公示栏将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
经自查,目前我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并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错收、多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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