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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决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1.根据我公司规章制度第三章第三条,即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假期规定(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_____天以内按旷工处理,_____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你实际旷工_____天,你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且依法不给予你任何补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公司依法享有追偿你对我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对你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其他因你对我公司造成的直接的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特此通知.
单位:__________总经理: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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