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一 装饰施工项目
1、施工地点:
2、施工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 元;
2、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计
3、工程过半即油工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30%,计;
4、家具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10%,计;
5、余款:元整,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根据已确认的图纸,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作业面的障碍物。
(2)免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的必备配套设施。
(3)施工中使用的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专人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双方签字确认后,可在工程结束后,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的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资金及相关审批手续等由甲方引起的原因,除工期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停工造成的相应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一。
(2)工程未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逾期一天,乙方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一份。
九、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