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工程名称: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镇村西头组
三、工程内容:
1、修建农贸市场区间道路1200米;
2、新建供水管网1800米,排水管道米;
3、人行道建设生态砖4550平方米;
4、完成道路绿化1200米,栽植绿化树木700棵;
5、完成____区内电源、电网建设,安装路灯180盏;
6、完成东环路农贸市场商户180户;
四、工程总造价:伍仟伍佰万圆整(5500万元)。
五、工程工期:工程工期为14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乙方开工前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协调当地关系,帮助乙方解决因场地和附属物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的冲突,维护施工路段的车辆通行,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使乙方能够顺利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如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或中途停止,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擅自或降低设计标准,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高质量完成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总工程30%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2、乙方完成总工程60%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3、乙方完成总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40%。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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