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男,族,x年09月01日生,身份证号:,住所地:广东省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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