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全包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室内棚面、墙面、地面、整体厨房、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
工程竣工日期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现场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他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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