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达成以下协议:
代理授权
甲方作为品牌系列产品在中国国内唯一的代理商,现授权乙方在区域,乙方固定经营地点以及乙方指定的网络销售渠道,零售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乙方具有如下资格:是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代表甲方对任何第三方就甲方商品做出任何承诺,或任何形式的担保。
价格和折扣
甲方品牌系列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制度,甲方附价格清单一份作为协议附件,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如遇价格调整及促销活动,甲方应及时书面或电邮通知乙方。
甲方品牌系列产品的现货供应价为,期货供应价为。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以及特别促销活动价格进行销售。乙方的最终零售优惠不得超过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订货、付款和发货
本协议期内,甲方下达给乙方的最低销售任务为。
乙方下达给甲方的订单每单应符合以下数量要求。乙方如需订货,首先应以传真或电邮形式下单;甲方根据乙方订单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经双方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正式销售订单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发送给乙方。
由于服装产品的季节性属性,乙方承诺参加甲方每年春夏和秋冬两季的期货预定。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所付货款后,按照甲方仓库实际的库存发货,随货附发货清单。对于甲方发货金额小于乙方所付金额的差额,乙方可以选择要求退还差额,或者选择抵扣其他订单货款。
商品的销售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或协助销售非甲方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如果违反此条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应在本合同所列明的固定经营地点内零售品牌系列产品,乙方销售地点的选择、整体布局和装饰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需增加销售网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在新增网点进行品牌系列产品的销售。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理由在第三方网站陈列、销售品牌系列产品。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品牌系列产品转让予第三方作销售用途。
宣传促销支持
宣传促销品是指:所有使用品牌的商标、符号、名称、图片、文字等用于产品广告、促销、装饰或其它用途的物品和设计稿件、成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相关宣传促销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品牌系列产品说明和必要的宣传促销品。
甲方为乙方定期提供品牌系列产品的培训;不定期巡查经销商在本地区的销售、价格遵循和品牌维护的情况。
甲方保留对于宣传促销品的所有权,如甲方要求收回,以及如遇合同终止,乙方应如数归还相关促销品。
售后服务
甲方对乙方售出的品牌产品,自售出之日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甲方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将参照国际或本地区相关类别产品的三包规定进行。
以下情形不属于甲方售后服务范围:
超过售后服务有效期限的;
无原始购买单据的,或者单据不符、单据涂改的;
正常的损耗;
消费者意外或人为穿用不当、形成的损坏,以及保养不当形成的操作变化;
非经甲方授权商店出售的产品;
以下情况免费修理,不予退换:
以下情况不予维修:。
甲方仅对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甲方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保留随时更改售后服务承诺的权利。
协议金额及结算支付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发送的销售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销售订单而无需通知乙方。
乙方下达给甲方的期货订单,应于收到甲方订金收取通知单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订单金额的订金(具体订金金额以通知单所列金额为准)。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到货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双方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退换货条件
对于所收到甲方货物的产品外观、品质等质量异议,乙方应于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容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在收到货物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将视为已经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乙方收到的产品,非因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乙方退、换货要求。
保密
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
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不可抗力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其他
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
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本合同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修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如合同一方为法人,本协议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本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已于本协议首页列明之日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以昭信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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