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其中包含叁万元设备保证金(甲方须将设备保证金的收费单转交乙方),店内所有物品,房屋租金(今天至 年 月 日房租)
三、乙方接手之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己方无关,余下的足疗卡项 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店内物品说明:所有中央空调房顶吊灯及门窗墙体装修厕所等不动产为房东所有,甲乙双方不得拆除。
五、如因甲方与房东之间的问题,导致本店不得转让或房租有所调整,则视为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所付一切款项以外,须向乙方支付贰万元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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