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丙双方于20__年12月07日签订了编号为CB20__-12-10号《紫云自治县农村公路沥青(混凝土)拌合厂承包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由甲方出资、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及相关。现三方就甲方转让原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给乙方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在原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之转让行为。
二、转让内容。
三、转让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原协议终止之日止。
四、转让费用:乙方每年支付甲方土地使用权、厂内基础设施及相关手续的使用权(转让内容详见《附件一》)转让费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元)。
五、转让费支付方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半年支付转让费壹拾万元整(¥元)。
六、甲方设备的处理:
1、乙方承租甲方在已投入的所有设备(详见附件二),每年租赁费为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元),每半年支付____元整(¥元)。
2、乙方在租用甲方投入设备的过程中产生的设备保养、维修、油耗及转运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设备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应的操作人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应的安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满,由甲方将设备自行拆卸和运离拌合厂,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租用甲方设备的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将甲方设备作为抵押物向第三方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增加生产设备或其他设施,如原协议终止,乙方所投资的设备和可移动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决定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