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乙方代理甲方到特定区域有针对性的做招生以及广告宣传工作,把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给目标群体,负责自己所在区域招生咨询和学生报名入学等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年区域宣传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的内容:
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乙方代理甲方的区域性广告宣传工作,甲方按乙方的工作效果与业绩支付招生以及广告宣传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整个宣传推广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如违背宣传原则进行不实宣传或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时,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招生简章、宣传画册等招生宣传资料。并提供给乙方该地区的授权书或者介绍信以及相关教育厅等相关文件,便于乙方在地区宣传。
4、甲方为乙方提供当地市场分析、业务指导、岗前培训以及媒体广告支持。
5、直接以快递形式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按乙方的工作效果与业绩,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理酬金。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招生宣传代理地区为。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招生推广工作,自主联系生源、发动和组织生源工作。
3、乙方以甲方的招生简章、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为统一口径开展宣传工作。
4、按乙方的成功入学人数获取甲方的'宣传工作酬金。
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从事其它事项。如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只能收取报名费并向学生出具统一票据并向甲方上交存根,不得收取或代收学生的学杂费,应由甲方统一收取学生学杂费,报名费用将在入学凭统一票据冲抵学生学杂费;乙方收取的报名费用冲抵代理酬金。
四、代理酬金:
1、酬金分两次支付,首次在学生入学缴费注册后首日内支付60%,剩余部分在学生入学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毕(所欠费用给乙方打付欠条)。
2、酬金的数额以实际缴费注册学员人数为准。
3、学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退学的,甲方不支付给乙方酬金。
五、合同变更或终止及违约:
1、乙方在宣传过程中如出现违规或违法行为,该合作终止,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的合作发生变更,应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再次确认变更内容。
六、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地址、电话号码变更时,变更方应于变更后当日以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人员。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4、本协议内容不得泄露给任何另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八、签定此协议时需补充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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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办公电话:_______
乙方办公电话:_______
甲方联系手机:_______
乙方联系手机: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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